近期,泰国曼谷举行《亚太贸易协定》第四届部长级理事会,亚太贸易协定第四轮关税减让将于2017年7月1日正式实施,这对中国、印度、韩国、斯里兰卡、孟加拉国、老挝、蒙古国等之间的贸易往来将更为促进。
根据谈判成果文件《亚太贸易协定第二修正案》,我国一般减让清单,即承诺减税清单,包括2191个税目产品(按2012版税则计算,以下同),主要包括鱼类、蔬菜、茶叶、化工制品、纺织服装、鞋类、钢铁制品、机动车零部件、机械电子及仪器仪表等产品。特殊减让清单,即在自愿基础上单方面给予协定内最不发达国家特惠税率安排。我国的特殊减让清单包括给予孟加拉国和老挝的181个特惠税率产品。
厦门检验检疫局数据显示,2016年厦门自贸片区与“一带一路”国家(66个)进出口贸易达到84063批,占外贸总批次的两成,贸易金额超52亿美元。其中,主要入境产品包括石材、矿产、食品、石化产品、木材、机电产品等,而出境产品则以轻工、生化产品和农产品为主。在关税减让后,产品贸易成本或将得以节约,相关进出口贸易企业在抢抓机遇的同时,也应及时关注目的市场出入境贸易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动向。